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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广告做成“罚单”,新骗术? 莆田涵江警方:真罚单

【发布日期:2018-04-28】 【阅读:次】

 

帖文截图
  东南网莆田4月27日讯(本网记者 李妙珠 通讯员 肖纪顺)“警方提示:您的车辆违法停放,已被抄牌,扣3分,罚款150元。请立即驶离,否则将被拖离。”近日,莆田涵江区不少车主发现,自己的爱车被贴上了类似于小广告的“罚单”,不知真假。东南网“网络求真”栏目记者经向有关部门了解,这是涵江交警部门统一印制的特殊“罚单”,由网格巡逻员将“罚单”贴在车上,经交警部门审核并录入系统后,变成真正的罚单。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违章停车现象日益增多,即影响市容市貌,又影响车辆通行,易引发交通事故,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解决这一交通顽疾,涵江交警部门与区社会治理网格化中心联手开展对违停车辆的专项整治工作,让网格巡逻员在巡逻过程中,协助对违停车辆进行查纠。为了提高巡逻队员的业务能力,正确辨别违停车辆和规范采集上传相关信息,交警大队专门安排业务骨干对全区的网格巡逻员进行了交通管理业务培训。
网格巡逻员贴“罚单”
  考虑到巡逻员不具备处罚主体资格,于是交警部门统一印制了特殊的罚单,上面写着“警方提示:您的车辆违法停放,已被抄牌,扣3分,罚款150元。请立即驶离,否则将被拖离”。巡逻队员发现违停车辆后,将“罚单”贴在车上,同时利用“事事通”手机终端进行拍照,将信息上传区网格化中心平台。因网格平台与交警业务系统目前无法实现互联互通,区网格化中心便安排专人将数据导出,送交警部门进行审核并录入系统,从而实现将巡逻员贴的“罚单”变成真正的罚单。
 
  据悉,这是涵江区网格化综合执法改革的又一创新举措。在此之前,巡逻员对停车辆进行拍照上传平台后,只对车主进行短信警告,没有处罚措施,造成一些车主依然“我停我素”。如今有了处罚措施,将有效遏制车辆乱停靠现象,对于规范城区交通秩序,保障群众平安顺畅出行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