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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跨境电商监管中心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27】 【阅读:次】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的意见》(莆政综〔2014〕99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5〕4号)等有关规定及本项目复杂性高,需要选择比较优质的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南日岛海产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莆田市跨境电商监管中心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莆田市跨境电商监管中心位于莆田市秀屿区笏石工业园区,厂房占地面积约1300平方米,项目包含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在线查验系统、智能卡口系统、机房工程等软硬件设备的生产、安装、调试、维护等一系列服务。
二、代理内容
  莆田市跨境电商监管中心配套软硬件设备采购招标全过程工作(包括编制、送审备案采购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相关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招标全过程服务)。
三、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价格〔2002〕1980号”和“闽价服〔2011〕124号”文件,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代理费在中标合同签订后全部付清。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7年 11  27 日~2017年 1129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报名人应填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表》(详见附件1)及第六大点资格条件中所涉及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文件递交截止:2017年 11  29 15:00,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文件视为无效。
(三)结果公布时间:2017年 11  30日。
五、地点安排
(一)报名、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小区南日岛海洋体验馆,放心食品品牌馆(二层)
(二)报名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小区南日岛海洋体验馆,放心食品品牌馆(二层)。报名文件由 业主单位工作人员接收。
六、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2013年1月1日前获得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在莆田市区内有固定营业场所。
(二)报名人是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是在莆田市设有经工商登记的分支机构(在莆田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三年及以上)。
(三)报名单位及其法人于2013年1月1日以来未被各级监管部门记不良记录的。
(四)报名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报名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报名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报名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代理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财务、法律等方面至少5人专职人员的简况,并附专职人员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社会保险缴纳凭证、至少2人经政府采购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各1 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并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注: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
七、评审办法
(一)由业主组织评委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选择资格符合要求且得分最高的招标代理机构,确定为该项目的代理机构,选择资格符合要求且得分第二的招标代理机构为该项目的备选代理机构;若只有一家投标人审查合格,则直接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出现得分最高且相同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两家或以上,则通过随机抽取程序在得分最高且相同的招标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代理机构。
(三)评分标准
1.机构注册资本(10分)。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达200万元(以比选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明的为准)得4分,每增加50万元加1分,最多加6分。本项最高得分10分。
2.机构注册年限(5分)。企业注册年满一年得1分,每增加1年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3.机构办公场所(5分)。莆田市辖区内自有办公场所达到100平方米(以近一个月政府采购网上招标公告发布的地址现场勘查为准,另需提供租赁合同)的得3分,每增加50平方米加1分,本项满分5分。
4.解决就业贡献(10分)。就业人员5名以上(含5名)得3分,10名以上(含10名)6分,15名以上(含15名)得10分。(须提供社保缴纳凭证和人员名单)
5.招标代理服务费报价(30分)。招标代理服务费只接受不高于收费标准的80%报价,达到收费标准的80%得基本分10分,每降一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20分,本项满分为30分。
6.机构业绩(40分)。1)近三年以来(2015年1月1日至今)代理过莆田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且中标价达到500万元-800万元的公开招标项目每个得5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可查询的中标结果公示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2)近三年以来代理过莆田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且中标价达到800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标项目每个得10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可查询的中标结果公示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满分为40分。
注:按上述评分标准,依各招标代理机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八、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结果公布3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南日电商公司联系。逾期则表示参与报名的有关各方理解并认可本比选文件内容。
(二)我司将在莆田市南日海洋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tnrjt.com/)上发布本项目的比选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审结果等信息,请报名人及时关注,报名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报名的,报名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九、本项目不接受以下情况潜在报名人的报名
以往与南日电商公司或其集团公司、同属集团公司的其它子公司的合作中,存在不良记录的潜在报名人。
 
  主:福建南日岛海产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延寿中街荔园小区南日岛海洋体验馆,放心食品品牌馆(二层)
  话:0594-6069889
  真:0594-5209923
  箱:ptnrdd3@163.com
联系人:林先生、先生
          
福建南日岛海产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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