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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岱湾景观型生态休闲渔业发展项目 体验型海上休闲渔业设施建设招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8-08-17】 【阅读:次】

     为贯彻落实2018年6月7日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莆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推动2018年海洋渔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措施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加快建设海上田园综合体,促进海洋渔业一、二、三产联动发展,实现海洋渔业转型升级、休闲渔业提质增效和发展全域旅游。我司计划在南日岛东岱湾景观型生态休闲渔业发展项目区海域内划出10亩指定海域(具体位置见附图),通过公开招商的方式,引进企业、合作社等,建设体验型海上休闲渔业设施,探索发展“渔业+旅游”,打造出一条南日岛“纳海风、赏海景、娱渔趣、购渔货、品海鲜”的海洋旅游产业链。特制定本公告,向社会公开寻求运营企业,在东岱湾建设体验型海上休闲渔业设施,发展“渔业+旅游”,实现共享、共建、共赢。具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东岱湾景观型生态休闲渔业发展项目体验型海上休闲渔业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 项目地点
项目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南日岛东岱湾景观型生态休闲渔业发展项目区海域,海域范围详见附图。
三、 招商内容及经营范围
运营企业在进行本项目建设时,应采用环保型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并充分考虑项目区海域的海状,确保本项目设施在正常使用下的性能安全。同时,运营企业在发展养殖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国家规定的禁用渔药,本项目经营过程不能对项目区海域的环境造成污染,具体规定如下:
1、本项目经营范围:渔业养殖、休闲垂钓、水上观光、涉渔生产体验、渔业科技知识宣传等渔业相关项目(开展经营餐饮业需经招商方同意后,方可按规定进行)。
2、本项目使用的渔业设施需注明整体荷载人员的数量、生产养殖的管理(运营、适用)环境(如风力级别)。同时,渔业设施上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按照不低于荷载人员数量1:1配备的水上救生设备。
3、本项目实施规模:渔业设施及配套的总面积应不小于300㎡,渔业设施外围应设置护栏,外围护栏净高不小于1200mm。
四、招商方式
招商方:①我司在东岱湾项目区海域范围内指定地点提供10亩海域(具体位置见附图),作为本项目建设及经营活动使用;②我司将采用各种宣传媒体,如:公众号、新媒体、电视台、广播等,多种形式对本项目进行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③我司将派1-2名员工协助本项目的宣传、推广等工作;④招商方将积极协助运营企业申请本项目的各项补助资金,所取得的补助资金由招商方与运营企业按1:9分配。
运营企业:①由运营企业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经营,并确保其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安全运行;②运营企业建设的体验型海上休闲渔业设施,应根据体验型海上休闲渔业设施规模,核定最大载客人数、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及使用管理环境条件(如风力、雨量等)等,安全有序开展运营;③运营企业需提供本项目简要的经营策划书;④本项目由运营企业经营与管理,经营收入由招商方代收,全部经过招商方指定账户,招商方在当月的代收经营款中,提取8%的费用作为招商方项目区海域及其设施的租金。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10日前,招商方将扣除收取的8%租金后,剩余代收经营款一次性转入运营企业指定的帐户;⑤运营期限:三年。若本项目未能正常运行,招商方不收取租金;若本项目在经营过程中由于运营方原因无法正常运营,需终止本项目的,运营企业需提前一个月提出,并将其投入的渔业设施设备自行撤出项目区海域,则本项目自行终止。项目终止后该项目区海域由招商方另行组织租赁招商。
五、招商经营主体
本次招商对象的经营主体为可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单位、法人、合作社等经济主体,运营企业营业范围应含渔业养殖或海洋装备、休闲渔业等与渔业相关的经营范围。
六、政策支撑
2005年,福建将休闲渔业列入重点发展的“九大渔业”之一;2007年,福建制定出台《加快休闲渔业发展创建“水乡渔村”的实施意见》;
2017年2月14日,农业部发布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农发〔2017〕1号),文中提到要加快推进渔业转型升级,具体指导意见中提到,要规范有序发展远洋渔业和休闲渔业;
2018年6月7日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莆田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推动2018年海洋渔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措施的通知》
七、前景展望
发展体验型海上休闲渔业养殖是莆田市乃至福建省加快渔业养殖转型发展,延长渔业产业链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共享、共建的前提下,谁能率先涉足海上休闲渔业,谁就能占领先机,我们将与您同行,实现共赢。
八、联系我们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的原则,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公开招商,本次招商公告将在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等官方网站发布。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向者可电话咨询或携带有关材料到我司咨询、洽谈,材料如下:
(一)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用于此项目报名)。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三)招商条件中涉及的其他材料。
若达成招商意向后,我司将招商结果予以公示,在签订合同后,本招商活动随即结束。若后续仍有意向者参与本项目的,我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另选海区进行招商。
3.联系方式
招商人:莆田市秀屿区滨海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海山村南海路边防派出所旁南日军供楼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4-5859633    13959512001
附件:
备注:图中斜杠长方形区域为本项目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