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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合作建设消费帮扶专柜项目的招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06】 【阅读:次】

莆田市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来食品公司”)拟在全市范围内布放消费帮扶产品自动售货柜。现社会公开招募建设运营合作企业1家,在全市推进消费帮扶专柜布放,公告如下:

一、招募标的:莆田市消费帮扶专柜建设运营项目 消费帮扶智能售货柜1000台(以实际投放数量,规格为准)

二、 合作模式  

1、未来食品公司负责整体规划,联系协调自动售货机的建设安装地点合作方给予相应意见合作方负责建设运营,拥有智能自动售货物机的所有权。

2、未来食品公司负责消费帮扶产品自动售货柜的收入,从合作方处采购的产品按销售价的折扣率合作方进行结算。

三、招募要求

1、合作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合作意向企业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书

2、合作意向企业须为中国社会扶贫网入围的帮扶专柜创新试点企业,或者有入围企业授权的项目运营公司;须提供官网截图或授权函证明材料

3、合作意向企业须具备相应的智能柜设备、仓库、车辆、团队人员等,充分满足项目运营的需要。报名合作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采购或生产设备、仓储租赁的合同等。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合作意向企业须具备履行合同相应的经验,报名时需提供已布点帮扶专柜的名称,列明布点地点清单及部分现场照片佐证;必要时招募方可现场核实,如虚假提供,取消其合作资格。

5、售货机产品要求:宁夏地区的产品不少于20%(生产、销售产家832平台入驻企业),莆田本地产品不少于10%。不售卖香烟等食品;只贩卖在保质期内的各种商品,确保商品的品质。坚决不售卖各种形式的假冒伪劣商品。

6、其他情况说明:中标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一经发现,中标双方合同自动失效;若承租期间发生不可抗拒等因素,未来食品公司有权提前收回经营权。

四、确定方式

1、在合作意向报名的规定期限内,若只有1家企业报名,则招募方直接与报名人对接洽谈合作细节。若报名有2家(含),则由招募人组织报名人,以产品销售价结算折扣率9.2折为基础进行报价,采取一次性现场密封报价,折扣率多的作为首选合作意向企业进行洽谈合作细节。若洽谈成功,则直接确定为合作企业,签订合作协议;若洽谈不成功,则与折扣率报价第二的进行洽谈,以此类推。

(二)合作意向人报名后,则已表明完全了解标的,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三)同时,合作意向人要充分考虑承担项目投资后,可能因消费者的接受程度、建设规模、政策调整等各种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无法达到预期,甚至亏损的风险。

五、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的原则,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公开招商,本次招商公告在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1、公告时间:自202426日起至20242月10日 

2、报名时间:自2024 26日起至20242 19日

3、报名地点: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小区E区振兴乡村集团;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18760511325

4、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莆田市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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