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1-02】 【阅读:次】
中正骄阳(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秀屿区滨海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莆田市南日岛海洋文化创意园项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项目编号:ZZJY[2024]-采招049号 2、项目名称:莆田市南日岛海洋文化创意园项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3、招标内容及要求: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经工商批准具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或个人独资的投标人。 4.3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7需提供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情形的说明函或承诺函或声明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说明函或承诺函或声明函的,视为无效投标。 4.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4.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10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主体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声明函)。 4.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包的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时间及地点安排(北京时间)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22日。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1月23日8:30,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1),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人直接在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须知: 7.1投标人应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公开信息系统注册账号(免费注册),用于本项目报名及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2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未上传网上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应在线参加开标。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提示投标人在线开始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7.3投标人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由“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资格资信证明部分”组成,在网上投标时必须报价并上传“技术商务部分”、“资格资信证明部分”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资格资信证明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有报价部分,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可带CA现场解密(或特殊情况下可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4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盖单位公章处可采用加盖投标人的电子单位公章,法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处也可采用加盖相应人员的鲜章或电子姓名章,电子单位公章及电子姓名章同鲜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纸质投标文件涉及加盖公章的材料,允许提供鲜章或电子单位公章盖章后的彩印件;涉及法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的材料,允许提供鲜章或电子姓名章盖章后的彩印件。 8、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进行,具体操作详见“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网上投标技术问题,若有疑问,可咨询电子招投标平台:恒瑞通(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93-9515。 9、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到中正骄阳(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休、节假日不予接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10、公告期限: 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滨海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南大道265号 联系人/电话:林先生 0594-5788169 2)招标代理机构:中正骄阳(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89号3号楼912室 联系人/电话:小徐 0594-6299799 邮箱:zzjy_2020@163.com
附件: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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