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2-29】 【阅读:次】
2018年,振兴乡村集团坚持把“生态振兴”作为乡村产业振兴的生产力,努力践行、试点先行、有机融合,分别在南日镇和埭头镇初步形成典型案例。 在秀屿区南日镇,一是投资3000万元,开展海漂垃圾清理和海区修复整治,开发新型环保塑胶鲍鱼养殖渔排;二是投资4600万元,投放人工渔礁7.5万立方实现海水养殖区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三是种植海马齿等植物进行水质修复;四是构建生产、科研、加工、展示等全产业链条,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新路径,推进养殖品种“一品一码”和绿色食品溯源体系建设。 在秀屿区埭头镇,投资2000万,实施占地面积1300亩的石漠化山头生态修复项目,将以造林绿化为主,结合发展林下种植和旅游经济,实现生态与产业的融合振兴。目前已完成前期规划设计编制,进入项目招标阶段,建成之后将成为全市的生态林业示范性项目。 振兴乡村集团深刻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的重要理念,勠力同心,绘制“清风明月、鸟语花香、满山翠绿、繁星闪烁”的乡村图景,打造生态振兴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