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5-19】 【阅读:次】
按照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5〕13号文件精神,决定对“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名称进行变更。故原“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建省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
同时,自2025年5月13日起,启用“福建省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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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