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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福建省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9】 【阅读:次】

按照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5〕13号文件精神,决定对“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公司名称进行变更。故原“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建省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

同时,自2025年5月13日起,启用“福建省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公章。

印模:


福建省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公章印模

福建省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章印模

福建省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业务章印模

 

 

福建省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章印模


 福建省木兰未来食品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9日